如果發現消費者購買的商品是假貨,可以通過以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並要求賠償:
1.消費者買到假貨,可以自行與商家協商,要求賠償;
2.消費者可以向相關行政部門投訴。壹般是向工商局、消協投訴;
3.消費者可以根據國家法律要求消費者協會或法律監管組織進行調整;
4.當消費者和經營者不能達成壹致時,雙方可以去仲裁機構對商品進行仲裁;仲裁的結果沒有法律約束力,只是壹個證明。但是,妳可以拿著這個證明去人民法院起訴。);
5.消費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商家賠償。
民事欺詐的要素:
1,有壹個具體的欺詐,就是故意對外表示欺詐。這就要求欺詐人具有利益表示的能力,所以無意識或精神錯亂的行為人與無行為能力人所作的意思表示不屬於欺詐。欺詐的具體表現是捏造虛假事實、隱瞞真實事實和歪曲真實事實。沈默也可以構成欺詐,前提是沈默者有告知義務;
2.詐騙者的主觀心理狀態是故意的。這種主觀故意涉及兩個方面:使相對人陷入錯誤的故意;意圖使對方基於錯誤表達自己的意圖;
3.欺詐方表示其意圖。雖然詐騙者有故意行為,使受騙方陷入了錯誤的認識,但最終受騙方沒有表示意思表示,那麽詐騙當然不成立。但是,如果欺詐方表示了意思表示,欺詐方是否通過欺詐獲得利益或者給欺詐方造成損失,對欺詐的構成沒有影響;
4.被欺詐方實施的民事行為與欺詐行為之間存在因果關系。也就是說,相對人實施的民事行為是因欺詐導致的錯誤。如果欺詐者實施了欺詐,但相對人並未因此陷入錯誤認識,則不構成欺詐。
綜上所述,商品的鑒定是由國家權威機構或者專業的第三方機構進行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
具有懲罰性賠償責任的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賠償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額外賠償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經營者明知是消費者而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壹條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經營者賠償,並有權要求獲得兩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