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核準登記的經營範圍或者經營方式從事經營活動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處654.38+萬元以下罰款。
同時,違反國家其他有關規定,非法經營的,責令停業整頓,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處65438+萬元以下罰款;
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如何在網上變更經營範圍?
找律網提醒您,變更經營範圍的網上流程大致如下:
1。登錄官網,省行政服務大廳。
2。進入新的經營範圍,修改公司章程,並變更企業的經營範圍。
3。下載工商局網的PDF文件。
4。股東簽署並提交數字證書。
5。大約在三個工作日內完成變更,並獲得工商局的變更通知。
6。向稅務局出示企業變更通知書和營業執照原價進行稅務變更並重新檢查稅務(如有必要)。
7。更改銀行信息和其他資格信息。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
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登記主管機關可以根據情況給予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停業整頓、暫扣和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處罰:
(壹)在登記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或者未經批準擅自開業的;
(二)擅自變更主要登記事項或者超出核準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經營活動的;
(三)未按照規定辦理註銷登記的;
(四)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或者出賣《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其副本的;
(五)逃避、轉移資金或者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六)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企業法人依照上述規定受到處罰時,應當根據違法行為的情節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責任和經濟責任;
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