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公民監督權有哪些?

公民監督權有哪些?

公民的監督權包括:

1,批評建議權;

2.起訴和舉報的權利;

3.上訴權。

行使監督權的原則是:

1,依法監管原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權是憲法和法律賦予的。沒有憲法和法律的監督,就沒有法律依據。人大監督的對象、內容、範圍和方式要嚴格符合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在法律規定的職權範圍內,依照法定程序對法定對象進行監督。監管權是否需要行使,如何行使,都要以法律為依據。只有堅持依法監督,監督才有權威和法律效力;

2、職權劃分原則,或不安排替代的原則。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既不能失職,也不能越權,必須遵循憲法規定的國家機關職權劃分原則。憲法和有關法律在保證NPC及其常委會統壹行使國家最高權力的前提下,明確規定了國家的行政權、司法權和檢察權,規定NPC常委會組成人員不得兼任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的職務;

3.監督重大事件的原則。NPC及其常委會行使監督權,主要應該是涉及人民當家作主的重大問題。NPC監督的內容應該是國家和地方事務中帶有根本性和長期性的重大問題。即工作監督要以大事為重點,法律監督要以典型為重點。如果事事都照顧到每壹個細節,很容易幹擾“壹府兩院”的正常工作

綜上所述,監督權就是公民有權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公務活動進行監督。它是公民參政不可或缺的壹部分,是國家權力監督體系中最具活力的監督。實行民主監督不僅有利於改進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工作,而且有助於激發公民關心國家事務和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建言獻策的主人翁意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壹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對違法失職行為有權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但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明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因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受到損失的人,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 上一篇:工商報告超出業務範圍的後果
  • 下一篇:如何用吉祥、大氣的字眼給公司起名?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