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與編制的區別:
1,合同制的主體壹般是公司和企業,而編制的主體通常是事業單位和機關;
2、合同制通常只需要通過面試,編制壹般需要通過考試。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應當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壹致,並在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字或者蓋章的勞動合同文本後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分別持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壹)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就試用期、培訓、保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內容進行約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應當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壹致,並在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字或者蓋章的勞動合同文本後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分別持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壹)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就試用期、培訓、保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內容進行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