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非工業用地、非建設用地的土地上建廠,屬於改變用地性質,需要住建部許可,否則違法。只要是合法搭建的,都可以辦理產權證。禁止在我國工業用地上建設除工廠、工業用房和工業配套用房以外的房屋。如果要建其他類型的房子,也必須符合審核的要求。只有土地用途改變了,才能建房,否則有可能作為違章建築被拆除。
違法建築主要表現為以下幾種形式:
1,未經申請或批準,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設的建築物;
2、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修建的建築物;
3、不改變建築性質;
4、施工後臨時建築超過有效期尚未拆除成永久性建築的;
5.偽造有關材料騙取主管部門許可建造的建築物;
6.其他違反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建築。
綜上,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應當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所得,可以並處工程造價10%以下的罰款。
對違章建築的處理如下:
1.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
2、能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限期改正,並處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3、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非法收入,並可處以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綜上所述,沒有條件復墾或者復墾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繳納土地復墾費進行土地復墾。開墾的土地應優先用於農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條
開挖、塌陷、占用等造成的土地破壞。,用地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復墾;沒有條件復墾或者復墾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繳納土地復墾費,專項用於土地復墾。開墾的土地應優先用於農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