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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猝死如何賠償

現實生活中,很多人因為身體原因猝死。猝死是指在毫無征兆的情況下,突然死亡或經搶救無效死亡。工作猝死比較常見,那麽工作猝死怎麽賠償呢?下面我為讀者解答壹下。希望以下知識對讀者有所幫助。

壹、工作中猝死如何賠償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勞動者在工作中突然死亡的,因為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可以認定為工傷,認定為工傷後,可以獲得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壹次性工亡補助金等補償。

二、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視為工傷:

(壹)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突發疾病死亡或者經搶救無效在48小時內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活動中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的;

(3)原在部隊服役,因戰、因公致殘的職工,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壹)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職工除按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壹次性傷殘津貼外,還應當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壹次性工亡補助金:

(壹)喪葬補助費為統籌地區6個月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工資的壹定比例支付給職工死亡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且因工不能勞動的親屬。標準為:配偶40%,其他親屬30%,喪偶老人或孤兒10%。受撫養親屬的核定養恤金總額不應高於因工死亡雇員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壹次性工亡補助金的標準為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殘疾職工在帶薪停職期間因工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壹款規定的待遇。

壹級至四級殘疾職工在停薪留職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壹款第(壹)、(二)項規定的待遇。

以上知識是我對相關法律問題的回答。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職工在工作中猝死屬於工傷,經認定為工傷後,可以獲得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壹次性工亡補助金等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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