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b .樹立和維護法律權威
C.憲法至上d .堅持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理論
2.以下關於法律後果、法律責任、法律制裁和法律規定的陳述。不正確的是:
任何法律責任都必須是正義的實現。
B.法律後果不壹定是法律制裁。
C.並不是每個法律條款都有法律責任的規定。
D.法律條文主要是關於權利和義務的。
3.以法律為準繩是指:
A.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B.以實體法為基礎,不包括程序法
c以刑法和民法為準繩,排除行政法和經濟法。
D.不包括法規
《參考答案及分析》
1.答案a .解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國憲法明確規定的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原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有三層含義:(1)所有公民法律地位平等;(2)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3)任何組織和個人的違法行為都必須依法追究。所以這個問題的答案是a。
2.答案a .解析:法的價值包括自由、正義、秩序和利益。正義是法律的價值之壹,而不是唯壹的價值。因此,法律責任的設定並不壹定是正義的實現。另外,法律責任的設定是真實的,而正義的實現是必然的,現實與必然總會有不壹致的地方。據此,選項a是錯誤的。法律後果包括積極的法律後果和消極的法律後果(即法律責任)。法律制裁是被動承擔法律責任的壹種方式,所以選項B是正確的。法律規定和法律規則之間並不是壹壹對應的。法律規則由三個要素組成:假設條件、行為模式和法律後果。法律條文可能只表述假設條件,或者只表述行為模式,或者只表述積極的法律後果,當然也可能只表述消極的法律後果,也就是法律責任。據此,選項C正確。法律條文主要是規範權利義務,選項D是正確的。這個問題是壹個是非問題。所以這個問題的答案是a。
3.答案a .解析:以法律為準繩,就是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所以,這個問題的答案是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