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增殖和科學利用東平湖漁業資源,維護湖區正常的漁業生產秩序,保護東平湖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農業農村部關於調整黃河禁漁制度的通知》, 《山東省漁業資源保護辦法》、《山東省內陸漁業管理條例》和《山東省濕地保護辦法》。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禁漁期和禁漁區
禁漁期為2022年4月1日0時至8月31日24時。禁漁期間,全湖封閉,禁止壹切漁船和漁具入湖捕撈。湖中漁船和漁具必須在4月1前撤離。
在東平湖和大慶河內劃定了四個常年禁漁區:王臺橋以西、原六合樓以南、後堡子老村臺以東、潘莊老村臺以北的濕地保護區。從大慶河到湖泊入口的所有溢洪道區域。從胡鑫島南岸到潘莊島,從潘莊島到後堡子老村臺,從後堡子老村臺到胡鑫島北岸,四點連線以內的區域為東平湖國家級水產種質保護區。指定的旅遊和貨運通道。
第二,工作類型
禁漁期間,全湖封閉,禁止所有漁船和漁具入湖捕魚。
禁止所有船只和漁具在四個常年漁區從事漁業生產。
為落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將王力屯至臥牛山跨湖至龐口閘段定為涵養水源漁業水質綜合改善試驗區,根據涵養水源漁業發展要求制定生產計劃,規劃試驗生產。
伏季休漁後,從事捕撈生產的漁民應嚴格執行規範生產和安全生產的規定。漁具的最小網目尺寸為:刺網網目對角線長度不小於60mm,拖網網目對角線長度不小於30mm,底拖螺旋網目對角線長度不小於15mm。
三。其他要求
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自覺遵守漁業法律法規。違反漁業法律法規的,由東平縣農業農村局、東平湖管理綜合執法大隊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沒收漁獲物、沒收違法所得、罰款、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賠償資源損失等處罰。對抗拒檢查、擾亂或者破壞生產秩序且情節嚴重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查處;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沿湖鄉鎮要成立專門隊伍清理湖面,加強對湖面的監督檢查,對違反《通告》規定的,移交相關職能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或處罰。
封湖禁漁工作在縣政府統壹領導下,由縣公安局、縣東平湖管委會、縣農業農村局、縣水產養殖發展中心、東平湖管理綜合執法大隊、沿湖各鎮負責組織實施。各鎮、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切實落實各項管理措施,為東平湖漁業生產創造良好環境。
東平縣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