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般拆遷國有公房按照1: 1的面積補償,補償房屋所有人,兼顧房屋所有人的安置。被拆遷人與承租人有租賃關系,或者被拆遷人對承租人進行安置的,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被拆遷人與承租人未就解除租賃關系達成協議的,被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進行產權調換;
2.公房又叫公房、國有房。是指國家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建造並出售的房屋。在房屋出售之前,房屋的產權屬於國家。目前居民租住的公房根據房改政策分為兩類:壹類是可售公房,壹類是不可售公房。公房拆遷,需要對房屋所有人和房屋承租人進行補償。房屋拆遷時,公房承租人已取得公房所有權,直接與拆遷方協商補償。拆遷補償款屬於公房承租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未取得公有房屋所有權的,房屋所有權人應當對公有房屋承租人進行安置補償,拆遷安置補償款應當返還房屋所有權人。
公有房屋拆遷補償費用如下:
1,房屋補償:根據房屋面積、樓層、位置等因素,對被拆遷居民采取不低於市場價值補償的方式進行安置;
2.過渡津貼:為被拆遷居民提供過渡生活津貼;
3.裝修補貼:為保證搬遷後新的居住環境,對新房提供裝修補貼;
4.搬遷費:為了方便居民搬遷,提供相應的搬遷費;
5.社會救助:對因拆遷面臨困難的居民提供相應的社會救助和幫助。
綜上所述,公房拆遷的補償標準是按照房屋面積進行補償,同時還會提供搬遷費用和社會救濟服務。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給予被征收人的補償包括:
(壹)被征收房屋的價值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引起的搬遷補償和臨時安置;
(三)征收房屋造成損失的補償。
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貼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貼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