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
詳情如下:
1.所有公民平等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
2.所有公民平等地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3、國家機關在適用法律時,對所有公民的保護或懲罰都是平等的,不得因人而異;
4.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法律面前平等的含義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1.所有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平等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平等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2、公民的合法權益受到同等保護,壹切違法行為都要依法追究,決不讓任何犯罪分子逍遙法外;
3.在法律面前,不允許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權,不允許任何人強迫任何公民承擔法律之外的義務,不允許任何公民受到法律之外的懲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三條凡具有中國國籍的,都是中國公民。
所有中國人和公民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第三十四條中國人民和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第三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從事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健康、幹擾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
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