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營企業是指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制,以雇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包括依照《公司法》和《合夥企業法》的規定登記的私營有限責任公司、私營股份有限公司、私營合夥企業和私營企業。
第二,概念不同:私企和私企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民營企業是從經營機制說的,民營企業是從產權說的。後者受相關法律保護。前者只是壹種學術理論。雖然實際操作中經常有人這麽說,工商部門沒有民營企業的統計口徑,但是科技部門有民營科技企業的統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條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
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夥人的責任形式有特別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有限合夥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