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印章主要有五種,即公章、財務章、合同章、發票章、法定代表人姓名章。需要註意的是,除了法人章,其他四章都需要按照相關規定在工商、公安、開戶銀行備案或蓋章。
公司的章是幹什麽用的?
1.公司公章:公司最有效的印章是法人的標誌。
除非法律有特殊規定(如發票的蓋章),公章可以代表法人的意誌,簽署合同等法律文件。
使用範圍:所有以公司名義發送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紹信、證書或其他公司資料均可使用公章。
保管人:壹般來說,公章的負責人應該是公司的創始人或者他最信任的人,比如董事長或者總經理。
2.財務印章:通常在與銀行打交道時使用,如各種銀行憑證、匯票、支票的印章。此外,它還將用於金融交易的結算。
托管人:壹般由企業財務人員管理,可以是財務主管,也可以是出納。
3.合同章:單位對外簽訂合同時使用。可以在簽訂範圍內代表本單位並加蓋合同專用章,由本單位承擔由此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壹般來說,合同在業務初期可以直接加蓋公章,減少壹個公章可以降低風險(如公章丟失、私用等。).
托管人:可以是公司法務人員、合作律師或行政部門。
4.發票蓋章: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在購買和開具發票時需要加蓋發票章。印模上有公司名稱、發票專用章字樣和稅務登記號。
根據《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通常需要在發票和抵扣聯上加蓋發票專用章。
註:只有在發票上蓋章或在發票領取簿上蓋章才有效。
保管人:壹般由財務部門發票管理員保管。
5.法定代表人姓名章:法人章主要用於相關公司決議和銀行相關事務。印模上有公司名稱、發票專用章字樣和稅務登記號。
通常用於註冊公司、企業基本賬戶開戶、支票背書的打印。
托管人壹般本身就是法人,有時候會由公司財務部門的出納來管理。
(註:印章的保管人沒有具體的法律規定,可以根據公司情況設定。以上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