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擔保人不同:公司內部擔保的擔保人是公司本身,為其員工、股東或公司其他內部成員提供擔保;對外擔保的擔保人是公司本身,為外部客戶提供擔保;
2.擔保責任不同:公司內部擔保的擔保責任按公司法定擔保責任承擔;對外擔保的擔保責任按照法律規定的擔保責任承擔;
3.擔保範圍不同:公司內部擔保的擔保範圍是公司內部成員的財產安全;對外擔保的範圍是外部客戶的財產安全;
4.擔保期限不同:公司內部擔保的擔保期限壹般較短,壹般不超過公司經營期限;對外擔保的擔保期限壹般較長,壹般超過公司經營期限;
5.擔保方式不同:公司對內擔保和對外擔保的擔保方式壹般為抵押、質押或保證,或其他形式的擔保。
公司內部擔保的特點如下:
1.公司內部擔保的擔保人主要是公司本身,公司為其員工、股東或其他內部成員擔保;
2.公司內部擔保的擔保責任主要依據公司法定擔保責任承擔,即公司根據自身能力和權力承擔擔保責任;
3.公司內部擔保的範圍主要是公司內部成員的財產安全,包括財產的實際損失和合同的履行;
4.公司內部擔保的擔保期限壹般較短,壹般不超過公司經營期限;
5.公司內部擔保壹般采用抵押、質押或保證,或其他形式的擔保。
公司對外擔保的特點如下:
1.公司對外擔保的擔保人主要是公司本身,公司本身對外部客戶進行擔保;
2.公司對外擔保的擔保責任主要是依照法律規定的擔保責任,即公司根據自己的能力和權力承擔擔保責任;
3.公司對外擔保的範圍主要是外部客戶的財產安全,包括財產的實際損失和合同的履行;
4.公司對外擔保的擔保期限壹般較長,壹般超過公司經營期限;
5.公司對外擔保的擔保方式壹般為抵押、質押或保證,或其他形式的擔保。
綜上所述,內保和外保是不同的。公司在提供擔保時,應明確區分內部擔保和外部擔保,以更好地保護公司和客戶的利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六條
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應當依照公司章程由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決定。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