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貸款給個人的法律風險:會涉嫌抽逃出資或轉移資產;公司貸款給個人的稅務風險:會被稅務局當成有相關收入來征稅。增值稅規定:下列情形視同銷售勞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但公益事業或者社會公眾除外。單位或者個人將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無償轉讓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但公益事業或者面向社會公眾的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向個人無償提供的貸款(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增值稅應視同銷售。民間借貸行為壹般具有個人和社會屬性,特殊情況下也具有壹定的資本屬性。建議堅持稅收公平原則,對民間借貸的大量利息收入保持適度征稅。稅務機關應綜合判斷是否符合法定納稅條件,結合借貸雙方關系、借貸性質和目的、借貸金額和利息、借貸資金來源等衡量稅收的行政效率和經濟效率,發揮稅收制度調節社會生產、交換、分配和消費,促進社會經濟健康發展的作用。親戚朋友間偶爾的民間借貸,不以營利為目的,每月利息收入未達到起征點的,不應征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壹百五十八條以虛假證明文件或者其他欺詐手段申請公司登記,虛報註冊資本,欺騙公司登記主管部門取得公司登記,虛報註冊資本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虛報註冊資本金額1%以上5%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零六條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量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