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是否承擔責任,取決於員工在公司實施合同詐騙和非法集資行為過程中,是否明知並協助老板實施相應的違法犯罪行為。如果員工不知道,員工沒有責任;如果員工明知並協助公司實施上述違法行為,員工可能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非法集資的特征
壹是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包括未經批準機關批準的集資;有審批權的部門越權批準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主體資格
2.承諾在壹定期限內向投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主要是貨幣,但也有實物和其他形式。
第三,向社會不特定對象集資。這裏的“不特定對象”指的是大眾,而不是特定的少數人。
第四,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非法集資的本質。犯罪分子為了掩蓋其非法目的,往往會與投資者(受害人)簽訂合同,偽裝成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以最大限度地實現其騙取資金的最終目的。
擴展數據:
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只有達到壹定數額或者情節,才能構成犯罪。2001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布《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規定》,其中第二十四條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予追訴:
(1)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20萬元以上,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
(2)個人非法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30筆以上,單位非法或者變相吸收one hundred and fifty公眾存款30筆以上;
(三)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造成存款人直接經濟損失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造成存款人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的。
中國人民代表大會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