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們這次活動的主角林女士,也和我差不多。事件的開頭是這樣的。林女士壹開始並沒有買保險的打算,只是有時候在鄰居的閑言碎語中得知,鄰居有壹次生病得了癌癥,但是她買了保險後理賠了幾十萬,他也開始買保險,因為鄰居也是想著買保險,求個心安,但沒想到後來真的發生了這種事。
不幸的是,在他買了保險後的壹兩年內,李女士也病倒了,查出病的是腫瘤。很明顯,她在專業醫院檢查後發現是邊境惡性腫瘤,又查了自己的保險內容,發現這個病是可以理賠的,說要換保險公司,也就是洪鐘保險發起理賠。
在這個過程中,遇到了很多事情。比如剛開始這家公司的人說他需要補充資料,但是林女士補充資料後,公司說他的病不在保險範圍內,可以說他馬上就開始了這種甩鍋行為。在這壹點上,洪鐘保險公司可以說是完全失去理智,砸了自己的招牌。
只是在雙方未能達成壹致後,李女士想到了起訴法院,隨後聘請了律師,並向律師提交了相關資料。交給法院後,她等著法院通知洪鐘保險雙方開始庭審。根據最新的信息,我們可以看到這個法庭的審判還沒有開始,還需要壹段時間才能開始。但從公布的信息來看,很多證據都偏向李女士壹方。相信林女士以後也能得到她相應的賠償。這件事也提醒我們,如果遇到這些類似的非公益的事情,壹定要打官司,這才是正確的選擇。
最後,雖然我不方便建議妳買保險,但我還是建議妳買壹份保險。妳不需要買壹份好的保險。買壹份自己買得起的保障自己的保險就夠了。沒有人可能有壹天會生病,發生意外。當然我這裏不是說妳不好,只是說妳是保障,我不會給妳推薦什麽保險。然而,有了這份洪鐘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