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可以向股東借錢嗎?
公司向股東借款屬於民間借貸。如果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借貸行為壹般具有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四十三條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
第壹條本規定所稱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融資行為。
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以及因貸款及其他相關金融業務發生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二。公司貸款不還,股東要承擔什麽責任?
1.股東不需要承擔償還責任。
首先要看企業的性質。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出資份額承擔有限責任。如果股東已經按照股東協議將出資全部到位,則不需要承擔責任,也就是說,公司資不抵債的股東沒有清償經營虧損的義務。
股東之前未足額繳納出資比例的,需要按規定補足出資額,補足後無需承擔債務責任。
2、需要股東承擔還款責任。
如果企業是合夥企業,那麽股東需要承擔還款責任。根據《合夥企業法》第二條規定,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即無論妳的出資比例如何,壹旦企業債務不能清償,合夥人股東承擔無限賠償責任。
這裏所說的無限償還責任,是指如果企業的資產不足以償還企業的債務,將加入到股東的個人資產中,以清償企業的債務。
3.擔保需要承擔還款責任。
有時候雖然是以企業名義貸款,但是貸款機構會加壹個法人或者股東作為擔保人。股東在企業貸款過程中作出擔保的,必須承擔擔保責任。如果企業不能正常還款,做擔保的股東必須承擔還款責任。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知道,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公司向股東借款是壹種民間借貸,是壹種民事法律行為。如果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借貸行為壹般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