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具有獨立的法人財產和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所以有限責任公司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不會追究家族財產。
3.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享有相應的權利,同時可能根據不同情況承擔不同的責任,如民事責任、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
稅收是國家為了滿足公眾的需要,憑借公眾的力量,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強制和無償取得財政收入的壹種方式。根據稅收歸屬和征管權限的不同,中國稅務機關可分為國稅和地稅兩種不同的體系。前者主要征收維護國家權益、實施宏觀調控所必需的稅收(消費稅、企業所得稅、關稅)和壹些關系國計民生的稅收(增值稅);後者主要負責適合地方征管以增加地方財政收入的稅種(營業稅、耕地占用稅、車船使用稅等。).
稅收是指與稅收有關的事項。壹般稅收的範圍包括:
第壹,稅法的概念。是國家權力機關及其授權的行政機關制定的調整稅收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其核心內容是稅收利益的分配。
第二,稅收的性質。稅收是國家憑借政治權力或公共權力分配社會產品的壹種形式。稅收是壹種滿足大眾需求的分配形式;稅收具有間接償還(無償)、強制義務(強制)、法定規範(固定)的特征。
第三,稅收的產生。稅收是伴隨著國家的出現而產生的。物質前提是社會有剩余產品,社會前提是有經濟需要,經濟前提是有獨立的經濟利益主體,上層條件是有強制性公權力。中國的賦稅產生於公元前594年春秋時期,當時實行“初稅畝”,確立土地私有制。
第四,稅收的作用。稅收作為經濟杠桿之壹,具有調節收入分配、促進資源配置、促進經濟增長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