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當地的社保政策,計算四年妳應該繳納的社保費用總額;
將上述應繳納的社保費用總額乘以1.3,得到逾期金額;
減去公司給妳的補償金額。
比如妳四年應該繳納的社保費用總額是60000,那麽補繳額就是60000 * 1.3 = 78000。如果公司已經給妳提供了3萬的賠償,那麽妳應該再要求公司賠償4.8萬。如果之前沒有賠償,需要全額賠償。
當然,以上只是粗略的計算方法,具體計算方法可能會因各地社保政策、實際繳納等因素而有所不同。所以建議妳咨詢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或者律師事務所,了解壹下具體的計算方法和賠償標準,這樣妳才能得到合理的賠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南京市社會保險條例》,用人單位應當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應當繳納欠繳的社會保險費和滯納金。
補繳的具體數額要根據妳這四年的實際工資、社保繳納比例以及用人單位應為妳繳納的社保費用標準來計算。如果不能準確計算,建議咨詢當地社保局或找律師進行法律咨詢。但壹般情況下,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員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滯納金之和為65438+欠費的030%。
此外,除了補繳社會保險費和滯納金外,用人單位還應根據實際情況向您支付相應的賠償金,以彌補您的經濟損失。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職工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相應的賠償金。賠償金額要根據實際情況判斷,具體金額需要參考妳在工作中遭受的損失。
因為具體情況需要綜合考慮,建議您咨詢當地勞動仲裁部門或律師事務所,了解具體的計算方法和賠償標準。根據妳提供的信息,仲裁部門已經給出了壹筆賠償金額。如果妳覺得這個數額太低,可以考慮尋求法律援助或者委托律師進行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