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公司增資減資的規定
1.公司減少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並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2.公司增加資本時,股東有按實繳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權利。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177條
公司需要減少註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註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有權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第壹百七十八條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關於有限責任公司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新股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購新股,依照本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2.公司增資的基本程序是什麽?
1.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開戶許可證正本和副本,a4格式,壹式兩份。
2.新股東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a4格式,壹式兩份,要求新股東到場。如不能到場,需出具委托書,須本人簽字確認;本公司股東大會決議原件壹式兩份。
3.加股東私章、公司公章等。為了安全起見,帶上所有的公司印章。
4.涉及法定代表人變更的,需提供變更前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私章。
5.銀行審核無誤後,按銀行要求填寫相關開戶申請資料,格式文本由銀行提供。如有疑問,可當場咨詢。
6.所有復印件和開戶申請材料都需要新股東簽字確認,並加蓋公司公章。
7.開立臨時驗資賬戶後,投資款可以以新增股東的名義打入驗資賬戶。
8.新增資金全部到賬後,銀行會出具相關的現金支付賬單和進賬單,需要銀行經理簽字和銀行簽字。
9.根據事務所要求,要求銀行出具上月銀行余額表、銀行確認函和基本存款賬戶資金往來明細,需要經辦人簽字和銀行簽字。
收費標準:現金只接受銀行確認函,200元。
如果公司需要增資,需要先通過股東會,然後需要制定增資方案,確定增資方式,之後需要攜帶所有相關材料到銀行辦理臨時驗資賬戶。之後需要去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需要以適當的方式進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