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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寫作的基礎知識壹定要背

公文寫作的基礎知識介紹如下:

公文是黨組織、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團體、學校等在黨務、政務、技術活動和經濟活動中進行公務活動的產物;公文也是宣布和傳達政策法令、指導工作、報告和協商國家事務的工具。公文具有直接有效的指導作用。這種引導作用包括指揮、法律、執行、指令、宣傳、教育、談判等。

寫公文不能脫離政策和法律,必須符合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法律。只有不斷提高公文寫作水平,才能不斷提高辦文質量,使公文發揮其特殊功能。根據國務院辦公廳6月1993+01發布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我國國家行政機關公文共有12類、13類:①令(令);2運動;3決定;4說明;(五)公告和通知。6通知;⑦通知;(八)報告;⑨請示;

10回復;信11;12會議紀要。根據中央辦公廳1996年5月印發的《我國黨的機關公文處理規定》,我國各級黨的機關公文共有14種:①決議;2決定;3說明;4意見;(五)通知;6通知;⑦公報;(八)報告;⑨請示;10回復;11法規;12調控;信13;14會議紀要。

以上兩個文件是黨政機關下發公文的依據,也成為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行業選擇通用公文的依據。當然,壹些專職機關,如軍事、外交、經濟、法律等機構,還有其他專門的公文。公文的處理程序壹般包括:①收文;(2)分開做,分批做;3提醒;4草稿;⑤審核簽發;⑥編號和打印;⑦歸檔(備案);(8)破壞。與寫作直接相關的是草稿。

公文的格式要素壹般包括:公文的作者是公文的簽發機關,簽發機關應當書寫公文的全稱或者規範化簡稱。同級政府、政府部門、上級政府部門和下級政府可以聯合行文,各級政府及其部門也可以與同級人大常委會、軍隊、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和行使行政管理職能的公司聯合行文。幾個機關聯合行文時,主辦機關應排在第壹位。前綴是發證機關的標誌。目前,中國使用的公文標題有三種類型:

1,由發文機關全稱或規範化簡稱加“文件”二字組成,用紅色字體設置並居中的大字,印在文件首頁上方,俗稱“大頭”。比如“浙江省人民政府文件”、“浙江省人事廳文件”。

2.發證機關全稱或規範化簡稱用括號標註,俗稱“小版頭”。比如“浙江省人民政府(通知)”和“XX市教育委員會(函)”。3、印有發證機關全稱的公函紙,作為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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