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受賄65438+萬元以上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2.個人受賄五萬元以上不滿壹萬元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
3.個人受賄五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的,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個人受賄5000元以上不滿1000元,犯罪後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刑事處罰,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4.個人受賄數額不滿五千元,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較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說明犯罪手段狡猾、惡劣;行為人既貪婪又枉法;行賄給國家造成嚴重損失的;或者累犯、主犯;受賄後參與、支持其他犯罪活動:結成攻守同盟,毀滅犯罪證據,拒不坦白歸還贓款贓物;在對外活動中,向外商索賄等。情節較輕的,壹般指為他人謀取的利益未違反相關規定;該行為未給國家或集體造成嚴重損失;案發後,他交代了事實,退錢;或者自首、立功等。
5.多次受賄未處理的,按照累計受賄數額處罰。
鑒於索賄是國家工作人員在公務活動中主動向對方索取財物的行為,行為人以人民的權力為砝碼,劫取錢財,利用職務之便故意刁難,不給錢就強迫他人給付財物,暴露了無恥、貪得無厭、肆無忌憚的醜惡嘴臉。這種行為比被動受賄更具有主觀性和社會危害性,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和聲譽。人民對此深惡痛絕,必須嚴懲。因此,這壹條還專門規定,對行賄罪從重處罰。所謂從重處罰,即根據受賄所得財物的數額、情節和對國家利益造成的損失,在各相應檔次的量刑幅度內從重處罰。
實踐中需要註意的是,在以受賄罪定罪量刑時,不應認定受賄數額,必須根據受賄罪的不同情節作出正確的裁定。在認定情節嚴重或者特別嚴重時,應當考慮以下幾個方面:(1)受賄主體!(二)受賄的手段;(3)受賄次數;(四)受賄的後果;(5)受賄的對象;(六)在受賄罪中是主犯、從犯或者被脅迫的從犯;(7)行賄人的主觀惡性和犯罪後的表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