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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最新惡勢力認定標準

具有下列情形的組織,應當認定為“惡勢力”:經常聚集在壹起,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壹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歹,欺壓人民群眾,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比較惡劣的社會影響,但尚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組織。惡勢力人數壹般在三人以上,參與者相對固定。違法犯罪活動主要是強迫交易、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物、尋釁滋事等。同時可能伴有開設賭場、組織賣淫、強迫賣淫、販賣毒品、運輸毒品、制造毒品、搶劫、搶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聚眾擾亂公共場所和交通秩序等行為。在相關法律文書對犯罪的認定中,可以用“惡勢力”這壹表述來描述。

惡勢力犯罪組織的認定是有壹定標準的。通常犯罪人數在三人以上,且有重要或固定成員,通常有明顯的首要分子,有計劃、有預謀地實施犯罪。

惡勢力犯罪與犯罪集團的界限

根據《刑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犯罪集團是指由三人以上共同實施犯罪的相對固定的犯罪組織。根據“兩高”和公安部《關於辦理集團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答》,壹般犯罪集團的特征如下:

(1),犯罪人數較多(3人以上),重要成員固定或基本固定;

(2)、經常聚集在壹起實施壹項或多項嚴重犯罪活動的;

(三)有明顯的首要分子;

(四)有計劃、有預謀地實施犯罪的;

(5)社會危害嚴重。所以黑惡勢力類似於犯罪集團,人數眾多,成員相對固定,都在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相關法律知識

刑法

第二百九十四條第壹款黑社會性質組織應當同時具備下列特征:

(壹)形成相對穩定、人數眾多、組織者和領導者明確、骨幹成員基本固定的犯罪組織;

(二)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有壹定的經濟實力支撐該組織的活動;

(三)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多次組織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歹,欺淩弱小,傷害群眾的;

(四)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或者縱容,稱霸壹方,在壹定地區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的。

針對黑惡勢力,我國現在正在嚴厲打擊。只要有相關的犯罪,三個人組成壹個比較穩定的犯罪組織,有明確的組織者,我們公安機關的檢查機關就會對此進行調查,然後依法批捕起訴相關人員,根據法院的規定做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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