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房東沒有和中介簽訂委托書
然後,妳和中介簽訂的買賣合同,要等房東簽字後才能生效。
房東應該返還中介押金。
我們這裏需要樓主說實話。
2。妳看房的時候簽了確認單嗎?
如已簽署確認單,在規定時間內(3個月至6個月不等,視條款具體規定而定),不得與房東進行私下交易或與其他方進行交易。
以父母或親戚的名義購買是不可取的,只要最終目的是給妳買,性質是壹樣的。此外,禮品稅相當高。大概需要四個點。
建議解決方案。
1。妳沒簽確認單,房東就沒簽委托書。私下可以自己交易。
2。房東沒簽委托書,妳簽了買賣合同,無效。妳可以先和房東私下解決,等這件事過去了再私下處理。如果妳在簽銷售合同的時候交了定金,妳就可以拿回來。在房東簽字之前,這筆錢只能叫意向押金,不能叫押金,可以拿回來。可以詳細查看自己簽的合同。
3。如果房東簽了委托書(可能沒有告訴妳),妳就簽了買賣合同。
a、讓房東先把妳的定金從中介手裏交出來,然後告訴中介,妳需要等到房子過戶到流程中間,才能放心交傭金。當妳的錢交給房東,房東會退還中介1000元。然後告訴中介妳已經協商同意取消交易。然後妳就可以出去私下交易了。
b、如果中介看的比較仔細,妳可以直接告訴中介,讓他打折提成。否則,妳可以私下交易。壹般情況下,中介會選擇退步。
如果沒有,那就選擇法律途徑。到時候只要和房東保持壹致,壹個不賣,壹個不買。。。
至於樓主收取的1,000元。如果是口頭協議,退了就好。它不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