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遠低於保證精度的最小流量,會導致無輸出(如渦街流量計)或輸出信號被截止為小信號(如差壓流量計),對供應商不利,也不公平。為防止利益損失,對於特定的壹套熱能計量設備,供需雙方往往根據流量測量範圍和可實現範圍,約定某壹流量值為“約定下限流量”,並約定實際流量小於約定值的,按下限流量計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設立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執行前款規定的檢定、測試任務的人員,必須經考試合格。該功能通常在流量顯示儀表中實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的需要,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器具,經上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企業事業單位可以根據需要建立本單位使用的計量標準,最高計量標準經有關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計量檢定應當按照經濟合理的原則在現場進行。計量檢定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進行。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由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制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第六條國家建立健全城鄉壹體化發展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促進城鄉要素有序流動、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堅持以工補農、以城帶鄉,推動形成相互促進、優勢互補、協調共榮的新型工農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十二條對下列事項可以設定行政許可: (壹)直接關系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宏觀調控、生態環境保護、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以及其他依照法定條件需要批準的特定活動的事項;(二)有限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公共資源的配置和直接關系公眾利益的特定行業的市場準入,需要賦予特定權利的;(三)提供公共服務並與公眾利益直接相關,需要確定具有特殊聲譽、特殊條件或特殊技能的資格和資質;(四)直接關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設備、設施、產品、物品,需要按照技術標準和規範進行檢驗、檢測、檢疫審批的;(五)設立企業或者其他組織等。,這需要確定主體資格;(六)法律、行政法規可以設定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