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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銷合作社和合作社的區別

供銷合作社是農民的經濟組織,專門從事農業生產資料的銷售和農副產品的收購;合作社是自願加入的經濟組織,成員* * *出資,* * *共同勞動,* * *享受經濟利益。

供銷合作社和合作社是兩種不同的經濟組織形式。供銷社是指以銷售農資、收購農產品為主的經濟組織,主要服務對象是農民。合作社是指由成員自願加入,共同經營,共同管理,享有經濟利益的經濟組織。具體來說,供銷合作社是合法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之壹,其經營範圍僅限於農業生產資料的銷售和農副產品的收購。供銷社是中央政府出臺“三級糧倉”戰略的組織之壹。它們的職能和任務是促進農業生產的發展,保證農民的生產和生活需要。合作社是自願加入的經濟組織,成員* * *出資,* * *共同勞動,* * *享受經濟利益。合作社的經營範圍比較廣,可以從事農業、工業、服務業的經營活動,主要服務對象是合作社成員。合作社通常比單個企業具有更強的凝聚力和集體智慧,能夠更好地實現資源共享、風險共擔、優勢互補。

供銷社和合作社有哪些不同的法律約束和規範?法律上要求供銷社、合作社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包括但不限於合法登記、合法經營、履行納稅義務、保護消費者權益等。此外,在管理上,供銷社還需要遵守《集體經濟組織條例》和《農村供銷合作社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另壹方面,合作社必須遵守《非營利組織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此外,供銷社和合作社的經營活動如果涉及對自然環境的影響,還需要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供銷社和合作社是兩種不同的經濟組織形式,其業務範圍、服務對象和組織形式是不同的。在法律上,它們也受到不同的約束和規範,需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保護消費者權益,履行納稅義務,承擔對自然環境的責任。

法律依據:

《供銷合作社社會所有資產監督管理辦法》第五條對社會所有資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轉移、侵占供銷合作社的財產,不得將社會所有的資產納入地方政府融資平臺或為融資平臺提供擔保,不得改變供銷合作社及其所屬企事業單位的隸屬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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