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開車不小心撞了別人的狗,這只是壹般的民事侵權行為,可以賠償權利人的財產損失。其次,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動物應當由主人牽引。主人要圈養雞,雞在高速公路上自由遊蕩,明顯不符合動物管理規定。從民法的角度來說,動物作為主人的私有財產,有愛護動物的義務。因此,機動車在正常行駛時,不應對撞死或撞傷未被行人拖走的動物負責。狗是物品,不是人。如果妳殺了人之後跑了,當然涉嫌犯罪。打死了壹條狗,首先說明狗的主人沒有很好的約束狗,狗主人有過錯。其實看車輛行駛有沒有過錯,如果有壹定過錯,進行適當的賠償。如果車輛在路上正常行駛,狗突然在路上跑,司機不負責。在違反交通法規的事故中,狗在法律上被定義為財產。只要不是那種名貴品種讓妳賠不起30多萬,民事賠償就行,不會有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壹百三十三條(壹)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壹)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客運,嚴重超過額定乘客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眾安全的。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前款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第壹百三十三條之二對正在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員使用暴力或者搶奪駕駛控制裝置,幹擾公共交通工具的正常運行,危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的,處壹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前款駕駛員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擅離職守,與他人打架鬥毆或者毆打他人,危及公共交通工具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