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寫購房協議
1.不能貸款的違約責任。
現在很多人都是通過貸款的方式買房,但是在申請貸款的時候也會遇到銀行拒貸,或者公積金管理方拒貸的情況。如果出現這種情況,買受人應當同意,如果因個人原因貸款失敗,買受人可以變更付款方式或者要求退房。
2、開發商的承諾
大家去售樓處看房的時候,開發商為了吸引大家買房,肯定會對大家做出承諾,比如房子的周邊配套,具體有哪些,贈送面積等等。這些都可以寫進補充協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關於不可抗力
如果因為國家或地方政府在購房時出臺的壹些相關政策導致不能繼續履行合同。這種情況下,雙方的責任應事先約定,協商解決,避免糾紛。
4.房產證辦理時間
很多購房者覺得辦理產權證和開發商關系不大。但是如果妳買的房子開發商證件不全,或者土地出讓金沒交,這些都會影響購房者產權的辦理。因此,在補充協議中,購房者應要求開發商保證在規定期限內履行義務。如果因為開發商的原因不能辦理產權證,他們應該要求開發商承擔相應的責任。
寫購房協議需要註意什麽?
1,購買協議的法律效力
在簽訂購房協議時,大家要註意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根據《民法通則》,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達成的協議有效,應當遵守。家庭成員之間達成的財產協議,是對自身權利的處分,具有法律效力,但人身關系等強制性規定除外。簽訂的購房協議必須經過公證,這樣才能更有效的監督合同的履行。
2.購房協議公證
很多人在簽訂購房協議後都會反悔,所以需要大家註意的是,當時簽訂的協議對雙方是否有絕對的約束力,雙方是否可以隨意撕毀。但是公證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壹旦對方不履行,當事人可以憑借公證書向法院或仲裁委員會提起訴訟,事情的結果往往朝著有利於自己的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