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央行頻繁降息,現在年利率定期只有1.5%,未來還有降息空間。毫無疑問,中國已經進入了負利率時代。負利率時代,各種買房的消息不斷,很多人開始“蠢蠢欲動”。今天就來說說已經買房的人關註的話題:“現在我手裏有壹筆錢。要不要提前還房貸?”白領小吳5年前在上海買了壹套小房子,從銀行貸了70多萬。最近他把老家的房子賣了,加上這幾年攢的壹些錢,手頭有了50萬。他的父母壹直催促他提前還貸。老壹輩的總覺得自己缺乏欠錢的底氣,就親自來問我。壹聽到這個問題,我就生氣了。壹個銀行的朋友有句話說得對:現在能從銀行貸到款的都是很好的人,多少人想貸都貸不到。這年頭怎麽會有人想到提前還貸?!但是,也有不少人在糾結這個問題。這次我就通過小吳的事情來和大家分析壹下。要不要提前還貸?小吳向銀行借了壹筆30年的普通商業貸款。當時他還享受了7折利率優惠。按現行貸款利率6.55%計算,月息為4.58%。我幫他算了壹筆賬:如果我拿這個錢去還房子呢?如果縮短還款期限,今年可以省下50多萬利息;如果選擇減少每月還款額,將節省30多萬元。具體計算方法,可以去網上搜索還貸計算器,自己算。如果這50萬投入年化預期收益10%的理財產品而不是還房貸會怎麽樣?不拿出來,第五年就是80.5萬。10年是1297000。25年後,我能得到多少?答案是:541.2萬!已經翻了10次了!也就是說,這50萬,如果妳去提前還貸,會比妳拿去理財少賺近500萬!!當然,這是最理想的狀態。這就是為什麽明明兩個人賺的壹樣多,有的人卻壹輩子平平靜靜,有的人卻越賺越多。真正聰明的人應該知道如何制作“錢生錢”!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三百九十四條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占有權,將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