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安系統的人民警察學員和法院系統的司法警察學員。
考試大綱
本次考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法律基礎和外語(英語或日語),均為閉卷考試。
《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為客觀測試,限時90分鐘,滿分100。《申論》是主觀題,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
《法律基礎》和外語(英語或日語)為客觀試題,兩科合為壹張試卷。考試時間***120分鐘;兩科分開計分,基本法滿分50分,外語滿分100。
壹、“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素質和潛在能力。測試內容包括數學和物理能力、語言理解和表達能力、判斷和推理能力以及常識應用能力。
二、《神論》
《申論》主要測試申請人應具備的綜合能力。申論的材料通常涉及具體的社會問題或社會現象,考察的內容包括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和寫作表達能力。
閱讀理解要求全面掌握給定材料的內容,準確理解給定材料的含義,準確把握事實所包含的趨勢、矛盾和本質問題。
綜合分析能力要求對給定數據的全部或部分內容、趨勢或矛盾進行歸納分析,對數據內容進行多角度思考,進行全面系統的評價。
提出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要求在理解和分析給定數據的基礎上,借助自身的實踐經驗或生活經驗,發現和界定問題,做出評價或權衡,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或措施。
文字表達能力要求熟練運用現代漢語,通過解釋、陳述、討論等方式準確、規範、簡潔、流暢地表達思想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