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制是壹個重要的法律概念。人們可以從不同的角度和側面理解、解釋和運用這壹概念,但必須準確把握其基本特征。下列關於法律體系的陳述中,哪壹項未能準確把握這壹概念的基本特征?
對中國法律體系的研究必須以中國現行的國內法為基礎。
b在中國,現代意義上的法律體系是在清末沈家本修律之後出現的。
盡管香港和中國大陸的法律體系有很大不同,但中國的法律體系是統壹的。
d中國古代法律是“諸法之合”,沒有部門法之分,沒有法律體系。
解析:本題考查對法律體系基本特征的認識。這類題目中的選項不可能在司法部指定參考書(以下簡稱指定參考書)中找到完全對應的原句。
目的是考察考生對法學基礎理論的掌握程度,這就要求考生不僅僅是在日常復習中死記硬背,而是要在理解的基礎上達到融會貫通。否則,直接後果就是所有的選舉
所有項目都似是而非,無法選擇。
法律體系又稱部門法,是指壹個國家現有的全部法律規範,按照壹定的標準和原則劃分為不同的法律部門。
部和諧,有機聯系為壹體。法律體系是由壹個國家的國內法組成的體系,不包括具有完整意義的國際法。它是由壹國現行法律構成的體系,反映了壹國法律的現實。因此,選擇
a沒錯。法律體系的形成是壹定國家的法律工作者對現有法律規範進行科學抽象和分類的結果,因此選項C是正確的。選項D表述的錯誤在於,即使中國古代法律
法律不分部門法,但仍然是那個時代國內法律組成的體系,即也有法律體系。這道題的難點是選項B,指定書中沒有介紹,屬於法制史範疇。但從法制的概念和特點以及中國近代史的分期可以推斷,這個選項也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