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吏部,吏部掌管國家官員的考試、任免、調動、賞罰、升降等事務,最高官員是吏部尚書,又稱“天官”。明朝洪武以後,吏部下轄的四個司是:文選司、驗印司、考公司、集訓司。
2.住房部的前身是李世民的民政部,後來改為住房部,避開了李世民的禁忌。掌管戶籍和財政,相當於現代的財政部和民政部的結合,包括田地、戶籍、稅收、官俸以及壹切與財政有關的事務。行政長官是住房部長,也被稱為地方官員和會計師。
3.禮部,最高官員是禮部尚書,掌管吉、精、軍、客、猛五禮,還管理國家教育事務和科舉考試,以及藩屬和外交。禮部四司為:禮制官司、神社祭祀官司、主客官司、美食官司。
4.兵部掌管武官、軍事記錄、軍械和軍令等。最高官員是戰爭部長,也被稱為“士兵”。
5.刑部,其最高官員為刑部尚書,主管全國刑罰和刑名審核,負責審定法院法令,審查全國各地送至刑部的案件,與九卿壹起審理“緩刑”級別的死刑案件,直接負責審理京畿地區的待決級以上案件。
刑部、督察部、擁有大案終審權和復審權的大理寺合稱為“三法司”。
6.工部主管建築工程,負責朝廷各種工程,工匠考核,墾荒,水利。最高官員是工部大臣,也叫冬官。
擴展數據
三省六部制:是中國古代封建社會壹套組織嚴密的中央官制。它創建於隋朝,完善於唐代。此後壹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保持不變。三省指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六部指尚書省下的吏部、戶部、禮部、戰部、刑部、業部。每個部門有四個分部,其中* * *是二十四個。
在發展過程中,組織形式和權力發生了演變,到隋代才統壹為三省六部,主要負責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審議和執行。不同時期的統治者都做了壹些有利於加強中央集權的調整和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