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簽訂合同的主要目的是規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證合同的及時有效履行,防止違約行為的發生。
第二條通過對合同履行情況的監督,了解公司各類合同的履行情況,及時發現影響履行的原因,以便隨時反饋給各部門,排除障礙,防止對方或我方違約。
第三條從法律角度監督合同履行,更有利於促進合同依法正常履行,更註重合同履行中的證據收集,能夠及時有效地處理糾紛,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第四條合同簽訂後,合同部負責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公司各部門應配合合同部進行合同履行監督。
第五條合同簽訂後,合同部相關人員應向相關部門(如技術部門)相關人員(如技術人員)進行合同主要條款的交底,說明工期、質量、工程範圍、技術標準、總分包關系等問題,以便溝通和配合。合同相關條款的披露應附簡明的書面材料。
第六條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部負責跟蹤合同相應條款的具體履行情況。合同部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壹般采用重點檢查和抽查的方法。檢查內容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壹是看當事人是否按照合同約定的進度全面履行合同,督促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二是看履約過程中合同數量、工期、設計有無變化。如有變更,應履行合同簽訂程序,以合同形式明確變更;第三,是否存在違約行為,這是監督檢查的主要工作。
第七條壹方違約時,各部門應及時配合調查違約原因,承辦部門應盡快采取補救措施,並盡快與對方協商確定處理辦法。為防止對方過分追究違約責任,應特別註意保存相應的有利證據材料。
第八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之間的往來函件、通知及其他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發生糾紛,也是分清責任的重要證據。合同部負責完整保存合同履行各環節形成的書面材料。以上材料如送其他部門,應及時移交合同部歸檔。
第九條主管合同的副總經理、總經理有權向合同部或執行部查詢合同的簽訂和履行情況,有權召集相關部門進行研究分析。上述部門應如實反映和報告合同簽訂和履行中的問題。
第十條合同部應建立合同臺賬制度和合同管理報告制度。及時準確地記錄公司合同的簽訂和履行情況,每兩個月以書面報表的形式向主管副總經理匯報此期間公司合同的簽訂和履行情況,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後上報總經理。
總之,監督企業合同的履行是壹個復雜的過程。實踐證明,由具有壹定法律知識和工作經驗的律師處理,不僅可以預防法律糾紛,還可以更好地解決法律糾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減少經濟損失,有效維護您的合法權益。為了更好地幫助您解決企業合同履行的監管問題,防止您陷入法律誤區,您可以委托當地經驗豐富的律師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讓您的合法權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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