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春秋戰國時期,越國規定女性17歲必須結婚。春秋戰國是標準的亂世。英雄們忙著爭霸,他們會想盡辦法增加人口。有了強大的人口基礎,經濟、軍事、農業才能具備起飛的基礎條件。
所以越王勾踐為了實現自己的宏偉計劃,必須軟硬兼施增加人口。他下令,男人必須在20歲之前結婚,女人必須在17歲之前結婚,否則父母將受到懲罰。
02.漢初規定女子必須在15歲之前出嫁。漢朝剛建立的時候,人口雕零,百廢待興,於是朝廷頒布法令:
如果壹個女人超過15到30歲還不結婚,五個算。
15-30之間的單身未婚女性,需要五倍納稅。這相當於“單壹有罪”。不結婚就重罰,逼著姑娘們趕緊結婚。結婚後,自然要抓緊時間繁衍後代,提高人口。
所以,當他們的女兒到了13,14的年齡,就是該嫁人的年齡了,父母要盡早把女兒嫁出去,否則留在家裏就是“養個賠錢的產品”。
男方娶了媳婦後,男方家會以“不孝有三,不生孩子”為原則,督促夫妻倆盡快生孩子。女方如果不能生育,可能會受到冷落或歧視,或者被壹張紙掃地出門,成為大家眼中的“失敗者”。
03.生產力越先進,結婚生子越晚。按照人類的發展,女性在13-14歲有生育能力,可以為人口的增加做出貢獻。在生產力相對落後的時代,人們也需要早早地結合和繁衍,才能創造更大的價值。
但是隨著生產力的提高,單純的人口疊加意義不大。人們需要提高自己的教育水平,從強調數量到重視質量。
所以在生產力比較高的明清時期,壹般規定女性14歲以上可以結婚,男性16歲以上可以結婚。
在生產力更加發達的21世紀,我國明確規定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可以結婚。
現代社會不僅需要男女雙方都有生育能力,還需要夫妻雙方都具備成年人應有的心理條件,能夠承擔起撫養孩子的基本責任,這對家庭和整個社會都是有益的。
最後,結婚年齡要根據時代背景進行調整,適合時代的結婚年齡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