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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電影《素媛》的真實案例是什麽?

韓國電影《素媛》的真實事件發生在12年前,8歲的小女孩那英(化名)獨自出門上學。在學校不遠處,她被惡魔趙鬥春性侵毆打,命運發生巨變。

女孩腹部和骨盆骨折,大腸和小腸體外壞死,肛門和性器官80%受損。當時經過8個小時的搶救,女孩雖然保住了性命,但需要隨身攜帶尿袋,甚至可能面臨終身不孕。趙鬥春很快被抓獲。但讓人氣憤的是,他毫無悔意,還壹再為自己的罪行辯解。

雖然韓國民眾要求嚴懲,但當時韓國法院只判處趙鬥純12年有期徒刑,理由是其作案時處於自制力較弱的狀態。

面對韓國電影《素媛》的犯罪原型趙鬥春將於明年出獄的事實,韓國從2009年4月16日起實施《趙鬥春法》,對出獄後性侵未成年人的罪犯采取壹對壹監視措施。?

韓國電影《素媛》是根據真實案例拍攝的,其拍攝背景是因為:

當時韓國最高法院認為,醉酒導致的喪失辨別能力與精神疾病相同。

如果妳沒看過這部電影,請準備壹張紙巾。如果妳想了解真實的案例,請確定妳的心理足夠強大,因為真實的罪惡往往比解讀要殘酷百倍。

這個案子已經過去12年了,但是它的影響還是沒變,因為魔鬼要出來了!

只是電影裏的元問她爸爸“我做錯什麽了嗎?”沒做錯什麽的小女孩勉強保住了性命。卻留下了壹生的傷害!

現在,經過兩次痛苦的手術,我終於告別了我以為會背壹輩子的尿袋。她也通過了韓國高考,考上了夢想中的醫學院。終身不孕,大小腸壞死,下半身80%損傷,心中萬點傷,是如何煎熬,如何平復?我們什麽都不說,好像壹切都在變好,魔鬼都出來了!!!

罪犯只判了12年,我們的小姑娘,才20歲,本該是如花似玉的青春,卻早早折了翅膀!

當時法院的終審判決並沒有讓惡魔得到應有的懲罰,全國壹片嘩然,紛紛請求再審。然而,公眾輿論並沒有改變這個結果。

但是,這個案件對韓國法律產生了很大的影響。我們開始加強性暴力的特殊案例法,加強對兒童性犯罪的量刑標準。

從2009年開始,韓國宣布將兒童性侵最高刑期從15年提高到30年,之後直接提高到50年。

2013年進壹步升級為無期徒刑,不得假釋。

2011年,韓國開始實施“化學閹割法”。

然而,這些新的法律手段並不能適用於2008年的惡魔。

惡魔將於2020年2月3日出獄,65438+65438。更可怕的是,根據韓國法務部的鑒定,他出獄後“再次犯罪”的可能性很大!

惡魔的名字叫趙鬥純。

聽了這個故事,很震撼。真實的案件比電影更殘酷更可怕。這樣的動物為什麽沒有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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