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壹,需要切實維護國家利益和產業安全。稀土是重要的戰略資源,也是不可再生資源。中國是稀土資源大國,在稀土生產和利用領域占有重要地位。加快《條例》的制定,從法律上明確稀土管理制度,有利於維護中國國家利益和戰略性資源產業的安全。
2.二是依法規範稀土生產經營秩序的需要。針對現實中存在的私采濫挖、破壞性開采、無計劃超計劃生產、稀土產品非法交易、破壞生態環境、擾亂生產經營秩序等問題,迫切需要制定覆蓋稀土全產業鏈的綜合性法律法規,加強行業管理,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3.三是需要完善稀土管理制度。稀土產業涵蓋開采、冶煉分離、儲存、產品流通、二次利用、進出口等。,涉及工業和信息化、自然資源、發展改革、商務、市場監督管理、稅務、海關等多個部門。迫切需要制定條例,依法建立分工明確、密切配合的管理體系。二、稀土資源的總體思路
1.第壹,堅持保護第壹。稀土對傳統產業的改造、新興產業的發展和國防科技工業的進步具有不可替代的意義。必須特殊保護,對稀土開采和冶煉分離實行行政許可和項目審批。2.第二,堅持源頭治理。分別為稀土開采和冶煉分離建立了總量指標管理體系。3.第三,堅持全產業鏈管理。規範稀土產業鏈的開采、冶煉分離、金屬冶煉、綜合利用、銷售和流通,確保稀土產業安全、綠色、可持續發展。四是註重制度銜接。做好與礦產資源管理、環境保護、企業投資項目審批和備案、進出口管理等法律法規的銜接。法律依據:《稀土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第三條明確了稀土管理的職責分工。國務院建立稀土管理協調機制,研究決定稀土管理的重大政策,協調解決稀土管理中的重大問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稀土行業管理,發展改革、公安、財政、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商務、應急管理、國有資產、海關、稅務、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稀土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