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關於提高豬肉單價的問題,甲廠於12通知乙公司提高凍豬肉單價,乙公司20日回復,甲廠22日收到回復。這是合同變更,雙方達成了協議。本期甲廠提交豬肉價格的通知是邀請,乙公司20日回復是承諾。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B公司的承諾於22日到達A工廠,因此修改後的合同於22日生效。
(2)
A、這30%的違約金是應該支付的,因為A廠違約(在A廠實際違約的情況下),雙方合同合法有效,所以應該支付給B公司..
B、如果沒有具體的違約金數額或比例,那麽A廠還需要賠償B公司的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預期收益。
丙公司、乙公司實際損失25萬,違約金30%(實際金額45萬,以上數據不是很準確,計算方法300噸* 5000元*30%)。違約金數額大於實際損失。因為甲廠違約,乙公司有權要求甲廠按合同約定支付未履行部分的30%違約金,因為違約金多於實際損失。
d、法律。《合同法》明確規定,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符合合同義務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E.至於首付款,如果甲廠違約,需要按照首付款違約金雙倍返還,而本合同有違約金的,只能選壹個,不能兩個都要。至於具體選擇首付違約金還是違約金,B公司會選擇哪壹個對自己最有利。
(3)甲廠不違約。這種情況屬於不可抗力,屬於法定免責。甲廠要想辦法通知乙公司,采取各種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4)關於1120000元的債務,在未支付的問題下,對B公司進行分割。甲廠和乙公司與飲料廠有債務承擔約定的,按約定執行。如果沒有約定,那麽B公司和飲料廠支付1120000元(本期部分數據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