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武帝稱董璇為洛陽令。當時湖陽公主的仆人白天殺了人。因為他藏在公主的房子裏,官員們不能逮捕他。公主出門時,讓仆人陪著她。董璇在廈門館等候。他看到公主坐車過來,就用白眉勒住曼努埃爾讓他停車,用刀劃地,不許再走。他大聲責備公主的過失,命令仆人下車,並當場殺死了他。
公主立即回宮向光武帝告狀。光武帝大怒,召見董璇,用木棍將他打死。董璇磕頭說:“請讓我死前說壹句話!”光武帝說:“妳想說什麽?”董璇回答說:“皇帝是神聖和明智的,這復興了漢家,但他縱容奴隸傷害好人。他如何治理國家?我不需要棍子,請允許我自殺!”
然後他的頭撞到了柱子上,滿臉是血。光武帝命令小太監按住董璇,讓他給公主磕頭道歉。董璇只是拒絕了;逼他磕頭,董宣勇雙手放在地上,不肯低頭。公主對光武帝說:“文叔做老百姓的時候保護逃犯,官員不敢進門抓人。現在我當了皇帝,難道就不能制服壹個小小的地方官嗎?”
光武帝笑著說:“做皇帝和做老百姓不壹樣!”於是,董璇收到了“強制令”和30萬元的獎勵。董璇把這壹切都給了下面的官員。從此他打擊豪強,那些豪強都被嚇到了。在京城稱他為“臥虎藏龍”,稱贊董說:“戰鼓不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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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璇介紹道:
董璇(生卒年不詳),本名邵平,陳留郫縣(今祁縣)人,東漢光武帝劉秀時期為官。因不畏權貴,人稱“臥虎”、“迫令(硬頸洛陽令)”。起初被司徒厚巴招降,後來又被提拔為北海郡守。後來,江夏縣被巨賊夏入侵。朝廷任命董璇為江夏太守。
殷是江夏縣令,看不起他,就把他革職了。後來,朝廷任命董璇為洛陽縣令。任洛陽縣令五年,享年74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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