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物業費最新規定
壹、三種費用不需要交物業費。
但是從2021,1開始,國家出臺了壹系列關於物業的新規定,物業和業主之間的壹切問題都將按照新規定執行。新規規定三種情況業主不用交物業費,業主還享有三大權益!
第壹,不需要交私人物業費。壹些物業公司以各種借口收取“裝修管理費”、“垃圾轉讓費”、“公共設施維護費”來牟利。不允許由這些屬性本身收集的項目。如果物業強行征收,業主除了不交錢,還可以向有關部門舉報。
二是不需要支付產權人違反合同產生的費用。物業的服務標準和收費標準必須完全按照簽訂的合同執行。物業降低服務標準或提高收費標準的,業主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無需繳納費用;同時,小區配套設施與開發商承諾不符的,物業應根據實際情況為業主減免服務費,費用由開發商補償。
第三,逾期交房期間不需要交物業費。很多拍賣行會在購房合同中明確寫交房日期,有時候因為開發商的原因,會逾期交房。但有些物業的物業費是從合同約定的交付時間開始收取的,不符合規定。在開發商逾期交房的情況下,物業無權向業主收取未交房期間的物業費。
第二,民法典關於物業費的新規定
1.沒簽合同需要交物業費嗎?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第939條規定,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提供者依法訂立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對業主具有法律約束力。
從小區建成到業主簽訂正式物業合同往往有壹定的時間差。在此期間,還要維護居住區內的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管理和維護居住區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因此,雖然業主沒有簽訂正式的物業服務合同,但是在開發商委托的前期物業公司提供物業服務後,小區業主應當繳納物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