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作為世界上最典型的法制國家,在汽車產品管理和市場準入方面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相比有很多特點。總的來說,美國政府對汽車產品建立了較為完善和嚴格的市場準入制度。與世界其他市場相比,該系統的獨特之處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汽車廠商對自己進入市場的產品負責,即美國對汽車產品的市場準入實行自我認證管理模式;
美國政府對進入市場的汽車產品實施嚴格的跟蹤監管和抽查,對不符合美國汽車技術法規或存在安全環保缺陷的車輛實施嚴格的產品召回制度。可以說這是美國汽車市場準入管理最有特色的地方。目前這種管理理念和特點已經逐漸被其他市場借鑒和采用。比如歐盟發布的汽車排放新法規(輕型汽車歐5和歐6排放法規)借鑒美國的管理模式,加強對在用車的監督管理;
美國聯邦政府對汽車產品的準入管理平行分為兩部分。汽車安全、節能、防盜的管理主要由DOT/NHTSA承擔。汽車環保的管理主要由美國環保局(EPA)承擔。企業進入美國市場,在整個程序上(包括新車準入和後續監督管理)都要分別對應這兩個管理部門。
美國政府對汽車產品的管理有非常詳細完整的法律依據,經常訴諸法律程序解決糾紛或違規行為;
在美國汽車產品的市場準入管理中,除了聯邦政府的管理,美國各州政府也涉及管理。作為世界上最典型的法制國家之壹,聯邦政府為了維護全社會和公眾的利益,將汽車產品的設計和制造納入社會管理的法律體系,對汽車產品的設計和制造進行專門立法,授權汽車安全、環保、節能等主管部門制定汽車技術法規,根據汽車技術法規對汽車產品實行法律管理制度?自認證和產品召回實現了政府對汽車產品安全、環保、節能的有效控制。根據國會通過的相關法律,如《國家交通和機動車安全法》、《機動車法》、《機動車信息和成本節約法》、《噪聲控制法》和《清潔空氣法》,美國聯邦政府授權DOT和環境保護局(EPA)制定和實施汽車安全、環保、防盜和節能方面的汽車法規,以實現政府的汽車安全、環保和節能目標。本課題主要旨在建立壹個美國聯邦汽車技術法規數據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