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資證明書具有以下特點:
第壹,出資證明書是非股權證券。即股東的權利不是出資證明書創設的,而是來源於股東的出資。出資證明書只是記錄和反映股東出資的客觀情況,因此不同於附權利的股權證券。
第二,出資證明書是必備的有價證券。即出資證明書的制作和記載必須以合法的方式進行。
第三,出資證明書是壹種有價證券。出資證明書是股東享有股東權利的重要憑證。但是,出資證明書不同於股票,股票是有價證券,而出資證明書是不可流通證券或者流通受到嚴格限制的證券。
第四,出資證明書是有限責任公司特有的。與股份有限公司相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權益證明書叫股票,不是出資證明書。
第五,出資證明書是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出具的證明股東權益的憑證。在公司成立前,不能向公司股東發行。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投資者發行的股份證書,代表其持有人(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
股票是對公司收入和資產的索取權。
這種所有權是壹種綜合性的權利,比如普通股股東可以參加股東大會、投票、參與公司重大決策、領取股息或分享紅利。同壹類別的每壹只股票都代表著公司的平等所有權。每個股東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取決於每個股東持有的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壹般股票可以買賣有償轉讓,股東可以通過股票轉讓收回投資,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投資。但是,公司可以通過股票市場回購自己發行的股票,提高股票價格以保護股東的權利,集中每股的權益。這種做法的目的是為了保護中小流通股東的權利。股東與公司的關系是所有權與被所有權的關系,不同於債權債務關系。因此,股東對公司的請求權是剩余請求權,只有在債權人全部收回債權的情況下,才能對剩余資產進行主張。股東是公司的所有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承擔風險,分享利潤。(當然,高新技術企業的部分股東可能以他的技術作為出資取得股東身份。企業可以通過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來籌集資金,也可以通過私募來充實資產。目前,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大多數是國有控股公司,但也有相當壹部分是私營股份公司。
必備證券必須嚴格依法進行,股票必須依法進行。
有權證的證券更簡單,也就是說,股票是有證有權的證券。雖然現在股票無紙化,但是這個特點不變,因為只在交易市場無紙化,非上市公司的股票還是憑證形式。
資本證券是證券的主要形式,是指金融投資或與金融投資直接相關的活動所產生的證券。具體來說,資本證券包括股票、債券及其衍生產品,如金融期貨和可轉換證券。
參加股東大會、投票、參與公司重大決策等綜合性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