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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問和律師的區別

律師和法律顧問律師在性質、職能、資格要求、工作內容、職業性質、工作關系等方面是不同的。以下是詳細介紹:

性質:律師是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專業人員。他們通常在律師事務所工作,接受委托或指定,為當事人提供訴訟代理或辯護業務等法律服務。法律顧問通常是指那些通過司法考試並持有資格證書的律師。他們可以在律師事務所工作,也可以受聘為企業的專職法律顧問。

作用:律師主要代表個人或機構進行法律訴訟或咨詢,需要了解案件的具體情況,為當事人提供專業的法律咨詢和服務;法律顧問主要為企業或單位提供法律服務,幫助企業制定規章制度、審查合同、處理糾紛。

資格要求:律師必須通過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才能取得資格;法律顧問可以不具備律師資格,但必須外聘,完全獨立於聘用單位的編制。

工作描述:律師的工作描述包括處理訴訟案件和仲裁案件,包括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和刑事訴訟。法律顧問的工作以預防為主,主要是為公司或組織提供法律咨詢和風險評估,降低公司或組織的法律風險。

職業性質和工作關系:律師是獨立的職業,獨立經營,自負盈虧;法律顧問通常是企業或機構的員工或內部顧問。他們需要遵守企業的規章制度,為企業的利益服務。

壹般來說,律師主要提供訴訟法律服務,法律顧問更多的是為企業或個人提供預防性的法律服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五條

申請律師執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通過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

(三)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滿壹年;

(4)品行良好。

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前取得的國家統壹司法考試證書和律師資格證書,與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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