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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照掛失需要什麽材料?

護照掛失需提供以下材料:

(1)護照遺失書面報告(並註明當事人姓名和出生日期;護照原件號碼、簽發機關和簽發日期);如果妳能提供護照原件的復印件,申請護照會很方便。

(2)當地有效居住證明或其他合法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填好的護照、旅行證和海員證申請表;

(4)護照照片3張。

(5)首次申請補發照片時,經核實申請人身份和照片持有情況後,可發放照片;第二次申請補發照片,應在核實相關情況後三至六個月後簽發;第三次,應當在核實申請人身份、證照壹年後,予以補發。

對於暫時丟失護照的,總領館每年只補辦壹次有效旅行證,方便其回國。

護照遺失處理1。領取護照後未出境,自護照簽發之日起3個月內遺失護照的,在出境國家和地區原因不變的前提下,可憑“掛失證明”直接申請補發護照。如出境國家或地區原因有變化,需持國外邀請函及“掛失聲明”重新申請。2.如果領取護照後未出境,護照自簽發之日起3個月後遺失,需要重新辦理護照。3.出境後回國,護照遺失,可持外國身份證明(主要是外國身份證、居住證、註冊學生證、在職證明)申請補發護照。4.在外地遺失護照,可在首都公安日報社辦理護照掛失手續後,憑遺失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遺失證明申請補發護照。5.在境外遺失護照,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或者其他出入境證件回國的,可以憑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我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相關證明和入境證件以及外國身份證明申請補發護照。6.如遺失中國駐外使領館簽發的護照,應持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出國前為北京市常住居民的證明申請補辦。

辦理護照的要求和條件

辦理護照的要求和條件。公民因定居外國、探親、學習、就業、旅遊、從事商務活動等非公務原因出國,應當向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普通護照。公民申請普通護照,應當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近期免冠照片和申請理由的相關材料。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疑問,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第四條

普通護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或者公安部委托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局,以及中國駐外使領館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簽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第十五條

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出示執法證件後,可以查驗居民身份證:

(壹)需要查明犯罪嫌疑人身份的;

(二)依法實施現場控制時,需要查明相關人員身份的;

(三)發生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緊急情況時,需要查明現場有關人員身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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