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事故現場調查
事故發生後,首先要做的就是進行現場勘查。這包括記錄事故地點、路況、紅綠燈、車輛損壞等。現場勘查是後續責任劃分的重要依據,有助於還原事故的真實情況。
第二,收集證據
勘查現場的同時,還需要收集相關證據。這包括現場照片、視頻、證人證言等。這些證據有助於證明事故發生時車輛的行為和狀態,為責任劃分提供有力支持。
第三,責任劃分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轉彎時被電動車撞了,責任劃分應遵循以下原則:
1.車輛轉彎應遵守交通信號燈和道路標誌,確保安全通行。轉彎車輛未遵守有關規定,造成事故的,應當承擔主要責任。
2.電動車在行駛過程中也要遵守交通規則,保持安全車速。電動車超速行駛或者未保持安全距離,導致與轉彎車輛發生碰撞的,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3.事故發生時兩車都有違法行為的,應當根據各自違法的程度和事故的因果關系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加工流程
責任劃分明確後,雙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程序辦理。包括協商賠償、報警處理、聯系保險公司等。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壹致,可以尋求交警部門或者法律途徑解決。
總而言之:
轉彎被電動車撞了,責任劃分需要根據交通事故的具體情況和相關法律法規綜合考慮。在處理過程中,要尊重法律法規,遵循責任分工原則,確保雙方權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44條規定: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應當在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下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行駛,讓有優先權的行人和車輛先行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57條規定:
在道路上駕駛非機動車,應當遵守有關交通安全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91條規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在交通事故發生中所起的作用及其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