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十條當事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訂立合同。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第十壹條書面形式,是指合同、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協議時,視為合同已經成立。房屋已經取得預售許可證或者房屋所有權證的,合同已經生效,是否簽訂不影響合同效力。
從上面的法律規定可以知道,網簽只是合同的壹種形式。包括但不限於網簽。
根據建設部131號令《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
第六條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制度。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
如果開發商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也沒有登記取得房產證,妳們的約定還是不確定法律效力的。另外,鑒於很多城市通過簽約來管理開發商的銷售行為,妳可以要求開發商在壹定期限內與妳簽約,如果在約定期限內不能簽約,可以通知開發商解除合同。
即使正在買賣的房屋是與個人的,與上述與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也是壹樣的,也就是說,簽訂只是壹種監管手段,並不影響雙方的合同權利義務。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十二條合同的內容應當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以下條款:
(壹)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標的物;
(3)數量;
(4)質量;
(五)價格或者報酬;
(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種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第十三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采取要約和承諾的形式。
第十四條要約是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具體內容;
(2)要約人通過表明他已接受要約而受意思表示的約束。
第十五條要約邀請是期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發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商業廣告等。是要約邀請。
商業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視為要約。
參考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參考資料:
蒼溪縣城鄉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