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動車屬於非機動車的,不需要駕駛證。醉駕的處罰是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罰款。對罰款不服的,可以扣留非機動車;
2.如果電動車屬於機動車,那麽酒駕無證有兩種處罰方式:
(1)無證駕駛構成酒後駕駛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壹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二)駕駛人無證駕駛,構成醉駕的,將被約束至清醒,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電動車輛的識別:
電動汽車分為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電動輕便摩托車和電動摩托車:
1,電動自行車,不超標的電動三輪車屬於非機動車,上路行駛不需要駕照;
2.超標的電動三輪車、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摩托車屬於機動車,需要有駕駛證才能上路行駛,否則屬於無證駕駛。
酒後駕駛機動車或者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將受到處罰。
醉酒駕駛機動車,無論情節是否惡劣,都將以“危險駕駛罪”定罪,判處拘役,並處罰金。新修訂的刑法於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危險駕駛”入罪引起社會高度關註,明顯加大了對酒駕、飆車等危險駕駛行為的處罰力度。
綜上,醉酒駕駛四輪電動車的處罰相當於醉酒駕駛機動車,吊銷駕駛證六個月,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以前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駕的,處10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駕駛證被吊銷的,終身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九條
規定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在道路交通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