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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工程合同包括哪些內容?

國際工程承包是指壹國政府部門、公司、企業或項目業主(統稱為項目業主或承包商)按照規定的條件委托國外工程承包商承擔完成某項工程任務。國際工程承包是壹種綜合性的國際經濟合作方式,是壹種國際技術貿易方式,也是壹種國際勞務合作方式。之所以將這種方式視為國際技術貿易的壹種方式,是因為在國際承包項目的建設過程中有大量的技術轉讓內容,特別是在項目建設的後期,承包商要對業主的技術人員進行培訓,提供所需的技術知識(專有技術和專有技術),以保證項目的正常運行。工程總承包。總承包合同是指項目業主與承包商為某壹項目的建設、完成和維護,經過招標、投標、評標、談判等壹系列過程而簽訂的合同。它是國際工程承包業務中最重要的合同形式。總承包工程合同就是最典型的體現。工程總承包合同的特點是責任重、風險大、利潤高。所以,它只有資金、技術和信譽。分包合同是承包商與業主簽訂工程合同後,承包商與分包商之間簽訂的合同。分包合同的目的是承包商將業主承包的部分工程或單項工程分包給分包商,既能轉移風險,又能賺取管理費和高額利潤。在分包合同中,分包人必須為分包工程提供材料、設備和服務。對分包項目的完成負全部責任。分包商不直接與業主發生合同關系,而是承擔承包商對業主承擔的相關義務。合夥合同。合夥合同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合夥人以承包商的名義簽訂的,由* * *承擔壹個項目的全部建設、竣工和維護的合同。其特點是合作方* * *中標後與* * *共同承擔並完成項目的建設,由* * *負責維護,* * *承擔義務和風險,* * *享受利潤。分包是承包商(甲方)與業主為完成和維護某項工程,在簽訂工程合同後,因各種原因將工程分包給另壹承包商(乙方)的合同。其特點是由另壹承包方承擔原工程合同規定的全部權利和義務,乙方不論盈虧都要向甲方支付壹定的費用。分包合同是壹種有風險的合同,它不僅要求分包商接受主合同。設計合同是指項目業主與設計咨詢公司或顧問就項目設計簽訂的合同。訂立設計合同有兩種方式:壹是單獨簽訂設計合同;二是在工程合同中增加壹些設計條款,作為工程合同的壹部分。采用哪種方式主要看項目大小和技術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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