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繼承必須在被繼承人死亡後開始。法律規定的繼承權只是繼承人享有的壹種期待權。被繼承人不死亡,繼承關系就不發生,只有在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權才成為既得權利。
(二)繼承遺產的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即法定繼承人或遺囑人。
(3)繼承人依法取得的遺產,必須是被繼承人生前所有的合法財產,或者依法可以繼承的其他合法財產權益。
關於不動產繼承的法律規定如下:除遺贈扶養協議或者遺囑另有約定外,同壹順序繼承人的繼承份額壹般應當相等。分配遺產時,應當照顧有特殊困難、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不動產子女繼承法是如何規定的?
不動產的子女繼承,壹般是遺囑繼承或者法律規定繼承。
1.繼承遺產的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即法定繼承人或遺囑繼承人。我國民法典繼承系列中確定的法定繼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繼承人依法取得的遺產,必須是被繼承人生前所有的合法財產或者其他可以依法繼承的合法財產權利。
遺產分配的法律規定主要包括:
1.繼承開始後,由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沒有第壹順序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2.同壹順序的繼承人應平均分配;
3.被繼承人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可以多加分。
綜上所述,新的關於父母財產繼承的規定:
(1)繼承必須在被繼承人死亡後開始。法律規定的繼承權只是繼承人享有的壹種期待權。被繼承人不死亡,繼承關系就不發生,只有在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權才成為既得權利。
(二)繼承遺產的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即法定繼承人或遺囑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三十條
壹般來說,同壹順序繼承人的份額應該相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撫養能力和條件的繼承人不履行撫養義務的,不得分割或者分割遺產。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