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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職人員外遇的後果如何處理?單位裏的黨紀政紀怎麽處理?

開除還是開除。

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壹)拒絕承擔贍養、撫養、扶養義務的;(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包養情人;(四)嚴重違反社會公德的。有前款第(三)項行為的,予以辭退或者開除。

《公務員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散布損害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集會、遊行、示威等旨在反對國家的活動;(二)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的;(三)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四)拒絕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的;(五)壓制批評和打擊報復的;(六)弄虛作假,誤導和欺騙領導和公眾;(七)貪汙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他人謀取私利的;(八)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資產;(九)濫用職權,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十)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十壹)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十二)參與或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十三)違反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的;(十四)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職;(十五)曠工或出差,請假期滿後無正當理由未歸者;(十六)其他違反紀律的行為。

綜上所述,妳的問題得到回答了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五十三條* * *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散布損害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活動;(二)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的;(三)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四)拒絕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的;(5)壓制批評;(六)弄虛作假,誤導和欺騙領導和公眾;(七)利用職務之便,索賄受賄,為自己或他人謀取私利的;(八)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資產;(九)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十)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十壹)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十二)參與或支持色情、吸毒、賭博等活動的;(十三)違反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的;(十四)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職;(十五)曠工或出差,請假期滿後無正當理由未歸者;(十六)其他違反紀律的行為。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九條拒絕承擔贍養、扶養、撫養義務。虐待或遺棄家庭成員。保持壹個情人。嚴重違反社會道德。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予以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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