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減少包裝層數
指完全包裹內容物的物理可分離包裝的層數。標準規定,糧食及其加工品、月餅、粽子不超過三層,其他商品不超過四層。
第二,包裝成本受銷售價格制約。
銷售價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餅、粽子,包裝成本占銷售價格的比例由20%降至15%;銷售價格在100元以下的月餅、粽子,包裝成本占比保持20%不變。
第三,增加禁用包裝材料
要求不得使用貴金屬和紅木材料作為包裝材料。
第四,混裝的新要求
嚴格的混裝要求規定,月餅不得與其他產品混裝,粽子不得與其他超出其價格的產品混裝。
五、分別明確粽子和月餅的必要空間系數。
將月餅的必要空間系數從12降低到7,相當於包裝體積減少了42%;粽子的必要空間系數由12降為5,相當於包裝體積減少了58%。
商品包裝不符合標準要求的,判定為過度包裝。
標準不是為了限制行業發展,而是為了更好地規範和引導行業高質量發展,促進月餅和粽子回歸其食品屬性。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對鋪張浪費和不合理消費,弘揚中華民族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抵制過度包裝,節約資源,減少包裝廢棄物對環境的汙染,促進二氧化碳峰值排放的碳中和目標的實現,促進生態文明建設。
法律依據:
修正編號國家標準《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化妝品》1對月餅粽子銷售價格中的包裝層數、包裝材料、包裝成本比例等條款進行了修訂,於2022年8月15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
第十壹條對基礎性、普遍性的技術要求,與強制性國家標準相適應,並在相關行業中發揮主導作用的,可以制定推薦性國家標準。
推薦性國家標準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二十五條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產品和服務,不得生產、銷售、進口或者提供。消費者也應在日常生活中踐行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自覺抵制過度包裝商品的購買和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十四條食品生產企業不得制定低於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企業標準。食品生產企業制定食品安全指標嚴於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企業標準的,應當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備案。食品生產企業制定企業標準的,應當公開,供公眾免費查閱。
第二十壹條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委托生產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應當委托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和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證的生產者生產,監督其生產行為,並對委托生產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安全負責。受委托方應當依照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和合同進行生產,對生產行為負責,並接受委托方的監督。